新買小狗突病死
主人要求賠償不果 2008/05/15 中國報版
價值2710令吉的新買小狗,在3天保證期截至后第一天即生病,更在掙扎數日后離世,狗主要求寵物店賠償不 果,大嘆受騙!
⊙來自吉隆坡的吳桂蘭指出,她日前與家人到一家寵物店買小狗回家飼養。
“我老公本來看上一只較大的小狗,惟我和孩子不喜歡,轉選一只剛出生兩個月,看起來較廋小的小狗 。”
她說,該小狗售價2710令吉,預計在購買后一星期,需再打第二支疫苗。
死於肝病
“當時,職員還告知,我買的小狗有3天保證期,若小狗在這3天內有任何問題,我可要求更換或賠償 。”
她說,帶小狗回家后,他們一家人都細心照顧牠;但小狗在第4天,身體出現不適,大便還帶有血絲,更沒有食慾 。
“我們趕緊送牠去看獸醫,醫生也立刻為牠急救,還為牠輸血。”
她披露,獸醫還建議讓小狗留院觀查一星期,惟小狗掙扎了幾天后,還是離世了。
“獸醫告訴我,根據他們的驗血報告指出,小狗是死于肝病。”
她說,她非常不滿小狗在購買后一星期內就因病死亡,事后她更花費約700令吉醫治小狗。
“我要求寵物店賠償一只相同品種的小狗給我,但他們指我的小狗已過了保證期,不願賠回給我。”
她強調,小狗是在買回來后第4天病發,也是過了3天保證期的第一天,若不能賠償,對她來說是一 項大損失。
她說,經過她多次與店主週旋后,對方同意賠回約一半價格的另一種品種小狗給她,但她與家人不接 受。
她說,直銷產品都有多天冷凍期讓消費者退貨,更何況她家的小狗在買后第4天就病發。
因此,她想知道,她是否有權在小狗在過了3天保用證后,向該寵物店索取賠償?
★本報嘗試聯絡該寵物店,其職員指負責人休假,他們不作回應。
★范利宜律師指出,根據事主獸醫的說法,小狗顯然是在事主購買前,已患有肝病。
“因為肝病並非一日可形成的病源,小狗可能在事主購買前,就患有此病;如此不健康的小狗,無論是在保證期內 或期滿后,隨時都有病發的可能性。”
因此,他認為寵物店無法逃離這責任,更不可以以“過了保用證期”說法,拒賠給事主。
他指出,若事主真持有小狗病亡的報告書,可就此事帶往消費人仲裁庭追討公道,由庭主下判,到底事主是否有權 要求賠償一只新的小狗。